2024年6月28-30日中国上犹全国职业俱乐部百万联盟钓鱼拉力赛

2024-06-19 10:19:27 发布

竞赛规程

Ⅰ.赛事组织单位

ORGANIZATIONAL UNIT

一、主办单位:中共上犹县委、上犹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上犹县犹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鲸体育产业发展(上犹)有限公司

三、办单位:上犹县钓鱼协会、县委宣传部、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文明办、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气象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东山镇、县公证处、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供电公司等

四、赛事指定用水:农夫山泉

五、赞助单位:金华市美晨商贸有限公司(佳钓尼)、河南五湖渔人钓具有限公司

六、支持单位:江西德禾钓具有限公司、贵州贵之龙钓具有限公司、浙江富士钓具有限公司、威海降泷伏虎钓具有限公司、安徽尚盈渔具有限公司威海领航渔具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浙江欧路钓具有限公司、湖北食为天鱼饵有限公司、上海渔王钓具有限公司、威海鲲驰户外渔具有限公司、威海文兴坊钓具有限公司、上海钓将渔具有限公司、淄博文建钓鱼用品有限公司、上犹赏石文化城、碧水湾风情小镇、上犹县齐云富硒生态茶有限公司

Ⅱ.比赛时间及地点

TIME AND PLACE

一、比赛时间:2024年6月28日-30日

二、比赛地点:上犹县阳明国际垂钓基地


三、比赛口号:去上班不如去上犹!

Ⅲ.比赛项目

EVENTS

一、比赛项目:一天三场个人重量积分赛

    1、手竿3.6米混养标准竞技池,90分钟/场

    2、手竿4.5米混养标准竞技池,90分钟/场

    3、手竿4.5米混养标准竞技池,90分钟/场

   鲢鳙无效,其他所有鱼均为有效鱼。

二、公饵赛:

      饵料限定:一天三场比赛,每场原塘颗粒1kg(3.0#浮水颗粒),状态粉1瓶,蜘蛛丝1瓶。原塘颗粒由组委会统一破碎好发放。(禁用含虾、虾肉、虾泥的添加剂,其他水剂小药、水剂添加剂不限)   

      赛前运动员进行自查。抽签后进入赛区,由裁判员逐个查验,一旦发现私自带饵和违规物品,取消比赛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各区查验完毕后总裁判长发令统一开饵。

      本次比赛为公饵赛,必须使用赛事指定的公饵作钓。禁止使用规定以外的饵料及粉状添加剂。所有饵料及辅料,每场比赛发放一次。上一场比赛未用完的饵料、状态粉、蜘蛛丝不可带入下一场比赛使用。一旦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Ⅳ.奖金设定

BONUS SETTING 

一、赛事个人奖金:

    冠军:10万元。颁发奖杯、奖牌 

    亚军:2万元。颁发奖杯、奖牌

    季军:1万元。颁发奖杯、奖牌

    第4名:0.5万元。颁发证书

    第5-10名:0.3万元。颁发证书

    第11-20名:0.2万元。颁发证书

    第21-50名:0.1万元。颁发证书

    第51-100名:600元。

二、老年组(55岁及以上)

    冠军 奖金:2000元 颁发奖杯

    亚军 奖金:1000元 颁发奖杯

    季军 奖金:500元 颁发奖杯

三、女子组

   冠军:2000元。颁发奖杯

   亚军:1000元。颁发奖杯

   季军:500元。颁发奖杯

    注:以上奖金比赛结束现场发放。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请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款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比赛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税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赛事主办方有权代扣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Ⅴ.赛事服务费

EVENT COST

一、参赛费用及赛事安排:

    1、赛事服务费:800元/人/天,三天连报2000元/人(免交公饵费用)。

    2、公饵费:100元/人/天。

    3、赛事服务费用请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单请妥善保存),认定组委会官方报名负责人,非官方报名造成的纠纷、未能参加比赛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赛事组委会推荐宾馆。钓友自行选择入住,费用自理。有特殊食宿要求的请提前和赛事组委会联络。

    5、组委会提供竞赛当日参赛运动员盒饭每人1份及足量饮用水。

二、赛事报名:

    报名联系人:

    郭海军:19379536248(微信同号)

    刘   娟:13055438952(微信同号)

    冉艳飞:15861508313(微信同号)

    垂钓中心负责人:

    江   伟:19379504338(微信同号)

三、赛事推荐酒店

      贝壳·揽山居民宿位于上犹县南河湖畔,配备茶室、多功能室、早餐厅等功能区,总客房数量29间。和山湖紧密结合整个建筑设计,依山造景,随势作画,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山湖民宿的意境;全景观、大视角、高落差、令人心旷神怡。

四、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本次主办方所有。

    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Ⅵ.竞赛规则

CONTEST RULES

    一、钓具和饵料限定

    1、限一支竿垂钓(备用竿不限数量),钓竿不能超出规定竿长正负5公分。

    2、手竿钓组必须按手竿、主线、太空豆、漂座、单立漂、单铅座(含铅)、连接环和子线、钩有序组成,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配件。

    3、限使用立浮漂,长度15-50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超过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

    4、限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钩门不得超过1厘米;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同一线组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钓钩。

    5、鱼护口直径40-60厘米之间,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50厘米,鱼护长度不得小于150厘米,抄网头最长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

    6、钓具应按规定摆放。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竿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竿包及鱼护包放在指定位置。

    7、一天三场比赛,每场原塘颗粒1kg(3.0浮水颗粒),状态粉1包50ml,蜘蛛丝1包100ml(水剂小药、水剂添加剂不限)。

    8、禁用活体虫饵及对水体和鱼类有毒有害饵料。禁止手抛饵,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同一线组,只能使用漂座立漂);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

    二、赛前准备

    1、赛前准备,禁止任何钓具、线组、饵料入水。

    2、运动员应听从赛事组委会要求,穿戴指定参赛服装,参加开闭幕式、采访等活动。

    3、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前,重抽钓位号。总裁判长宣布开始抽签后,运动员必须在5分钟内完成抽签,未完成的选手,系统将强制抽签。所有抽签完成后,打印和公示钓位号,最后进行转盘手动摇边。

    4、运动员应听从指令,统一入场和换钓位,配合裁判员检查钓具。不得私自调换和离开钓位。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特殊情况须向总裁判长申明退出比赛,并签定相关协议。

    三、比赛期间

    1、运动员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式: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

    2、比赛中运动员一律自钓、自抄,禁止越位抄鱼(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为准。

    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应放回钓池。压哨鱼的界定:以鱼整个身体进入鱼护口水平面以下为准。

    4、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拎动鱼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禁止放水、倒鱼、并护等行为,此行为严重违规,如若发现,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

    5、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作钓区域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抛竿时,浮漂及饵料落点必须在竿尖以外(即超出以钓池边为起点到限定钓竿长度的垂直距离)。

    6、死鱼为无效鱼。

    7、比赛中不得恶意或故意锚鱼,挂鱼,不得有意造成鱼获死伤。

       对于恶意锚鱼/故意锚鱼的界定及处罚办法:

    (1)恶意锚鱼:不带饵,有意锚鱼,挂鱼,有意造成鱼类死伤,取消该场次比赛成绩。

    (2)故意锚鱼:以超短子线,无铅皮座以及非竞赛规则允许的作钓连续锚鱼,裁判员有权给予警告,如参赛选手继续锚鱼入护,加罚3分。严重者取消该场次比赛成绩。

     四、赛事秩序

    1、如遇雷雨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总裁判长有权终止比赛,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作钓,当场成绩无效,比赛顺延。

    2、参赛运动员应热爱生态环境,文明垂钓,不随意吐痰,不乱扔物品,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比赛结束后,应自觉将本钓位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和绿化区域内丢剩余饵料及其他垃圾。尊重其他参赛选手,尊重工作人员。

    3、比赛期间严禁喧哗,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直播和观赛人员不得随意走动。

    4、严禁运动员有影响比赛秩序和公平性的作弊、诈骗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行为。如有发现,组委会将报送上犹县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包括人证、物证、交易记录等)。如证据确凿,赛事组委会将取消所有涉事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并永久禁赛。并由相关部门裁定其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组委会接受实名和匿名举报,如果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和线索真实有效,组委会将给予一定奖励,如果举报人存在造谣、诽谤、舆论煽动等行为,也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Ⅶ.竞赛罚则

CONTEST RULES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全国职业俱乐部联盟杯赛事组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加罚当场名次分2分

    1、赛前检查使用违反竞赛规则的钓钩、线组、浮漂等钓具行为。

    2、不配合裁判员对钓具、饵料、线组等检查检测行为。

    3、比赛开始前钓具、线组饵料入水行为。

    4、比赛中运动员未经本区裁判员同意,私自离开钓位行为。

    5、渔获未解钩入护,进行下一次抛竿行为。

    6、越位抄鱼、溜鱼等影响其他选手垂钓行为。

    7、比赛结束后未清理干净钓位垃圾,胡乱丢弃饵料袋、小药瓶等造成环境污染行为。

    8、在非调漂时间和非调漂区域调漂行为。

    9、其他违反竞赛规则行为,情节较轻。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

    1、故意锚鱼等伤害鱼类行为。

    2、无效鱼强行入护行为。(计量时除去渔获中最重的一尾鱼)。

    3、垂钓过程中线组落点超越钓位边界线作钓行为。 

    4、不尊重工作人员、其他运动员、裁判员等言语过激行为。

    5、其他违反竞赛规则行为,情节较重。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1、禁止甩大边。

    2、比赛期间在鱼护前方和周边故意抛撒饵料行为。

    3、比赛期间使用违规钓竿、线组等。

    4、私自调换饵料、钓位签号、更换参赛选手等行为。

    5、故意放水、弄虚作假等影响比赛结果及扰乱比赛秩序的行为。

    6、恶意锚鱼、挂鱼以及等伤害鱼类行为。

    7、浮漂及饵料落点在竿尖以内(以钓池边为起点到限定钓竿长度的垂直距离)的行为。

    8、携带或使用违反竞赛规则的饵料或小药等用品。

    9、其他恶意违反比赛规则、扰乱赛场秩序行为。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将给予上报仲裁委员会作处罚或者追加处罚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2、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3、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4、违反比赛规则,扰乱赛场秩序,寻衅滋事等,情节严重者。

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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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上犹犹江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