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二届“美丽乡村”杯钓鱼邀请赛7月6日开赛
皎阳似火,又值中国共产党建党的节日,响应政府全民健身的号召,在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等各级政府部门领导们的关心支持下,举行由鲁南苏北周边地区钓友参加的第二届“美丽乡村杯”钓鱼邀请赛。
枣庄市钓鱼协会依托底阁镇新建渔业小镇竞技池为新的活动基地,开发更多钓场,将每年组织安排多场次比赛及活动。走进美丽乡村,宣传大美枣庄。
赛事规程
一、主办单位
枣庄市钓鱼协会
二、支持单位
枣庄市体育局
枣庄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枣庄市钓鱼运动协会
健民渔具户外用品连锁
四、协办单位
峄城区底阁镇九洲养鱼专业合作社竞技池
五、赞助单位
台湾太平洋钓具有限公司
健民渔具户外用品连锁
六、支持媒体
枣庄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枣庄市钓协公众号,底阁镇人民政府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
七、参赛人员
枣庄及周边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
八、比赛时间
2024年7月6日
九、比赛地点
峄城区九洲养鱼专业合作社竞技池
十、比赛项目
(1)4.5米手竿混合鱼重量赛(鲫、鲤)
(2)鱼情:赛前实放鱼4000斤+底鱼(用一个池子放新鱼4000斤,个体2—4斤的鲤鱼)
十一、竞赛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进行一天,运动员通过抽签参加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4场。每场比赛时间70分钟。
(二)分区积分竞赛制,按运动员4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单场积分、总重量直至抽签决定名次。
(三)自备饵料的池钓竞技型比赛需做如下说明。
本次比赛饵料自备,饵料规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2.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
3.饵料实行总量控制,手竿比赛用饵总量每人每小时应小于1kg,用饵总量是指所有粉饵和添加剂。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实报人员奖金合理调整)
总成绩取前30名运动员获得奖励(按实报人数合理调整),
第一名:奖金5000 元+ 证书
第二名:奖金3000元、+证书
第三名:奖金1000元、证书
第四至十名:奖金300 元、证书
第十一名至三十名:奖金200元
标鱼10条,每条100元。
十三、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1、赛事服务费:300元/人,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饮用水及午餐盒饭(少数民族钓友提前报备专门安排午餐盒饭),其他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所有参赛钓友参与第二天正钓的每人优惠50元当天钓费(比赛收的场地费再返还给钓友)
比赛时有直播人员的需提前报备,不然不让进场直播。
2、参赛人数:限报80人
3、报名微信/电话13001599985陶
15966721567杨
4、报名截止时间:7月5日17:00时报满为止。
5、参赛运动员请于2024年7月 6日6.30到峄城区底阁镇九州养鱼专业合作社比赛场地报到。
6、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完成关注“钓赛宝”小程序个人信息注册。比赛点录,注册后,点开公众号右下角《钓鱼比赛》点《个人中心》我的二维码,经确认信息无误且缴费完成后报名成功。(比赛抽签,点开《钓鱼比赛》点《竞技模式》点《当前赛事》)
十四、竞赛日程安排
2024年7月 6日
6:30——7:00运动员报到抽签
7:30——比赛开始 预计比赛2点结束
十五、竞赛规则
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他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他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五)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六)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上、竿尖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七)中鱼后,鱼远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八)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九)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一)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资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六、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6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4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做钓。只允许使用组委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遛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资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八)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九)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二)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PK赛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三)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十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本场为非公饵的比赛,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违禁饵料。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钓鱼。
(四)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五)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十七、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六)参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
比赛相关鱼情,水情,大家关注枣庄市钓鱼协会公众号,会及时通知给大家。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四)比赛监察委员会
十八、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购买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否则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十九、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二十、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